Zhejiang Benli Technology (3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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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5578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7 10:10
Group 1 - Company Bendi Technology (SZ 301065) reported a revenue of approximately 481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10.67%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listed company was approximately 55.78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0.67% [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0.54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2.5% [1] Group 2 - As of the report date, the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Bendi Technology was 2.5 billion yuan [2]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维护公司治理稳定,保障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辞任(辞职)、任期届满、 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任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或者辞职。董事辞 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 务以及 ...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战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本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八条 本委 ...
本立科技(3010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经营班子成 员由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 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以及 ...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八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5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 ...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 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 ...
本立科技(30106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 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 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 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 ...
本立科技(3010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