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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3010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经营班子成 员由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 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以及 ...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八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5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 ...
本立科技(30106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 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 ...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 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 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 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 ...
本立科技(3010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 ...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第二条 董事会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本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定和授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 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 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负责统筹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 ...
本立科技(301065)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0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
本立科技(30106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五)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 报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传播有关信息 的机构和个人,包括: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公 ...
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本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当选成员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选举产生。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