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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301092)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工作, 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 权、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 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在 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 ...
争光股份(301092)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争 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统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事 件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 常波动 ...
争光股份(301092) - 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6
第三条 子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子公司正常提取 法定公积金、正常生产经营及必要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其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 之七十,具体的利润分配由子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子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其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子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子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对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更好地规范其行为,完善、健全其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是指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争光股份(3010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 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 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的控股 或者参股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实体资产; (四)收购其他法人、自然人的股权或进行股权置换; (五)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投资; (六)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争光股份(30109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 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 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 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 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 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 ...
争光股份(3010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 司治理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 ...
争光股份(3010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及下属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深圳 ...
争光股份(30109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0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8 | ...
争光股份(3010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 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
争光股份(30109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的发生,建立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 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接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