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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 ...
联特科技(30120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信息 披露重大差错问责管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由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差 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包括以下方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 ...
联特科技(3012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 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 ...
联特科技(30120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的 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 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 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一次选举的董事仅为一名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 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 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14: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 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公司将在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任 ...
联特科技(301205)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融资和对 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 ...
联特科技(30120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 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联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七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名,由董 事会任免。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 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 ...
联特科技(3012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注册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
联特科技(301205)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 应当选择与本单位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符合套期会计处理要求和流 动性强的简单衍生产品。 第七条 审慎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对手,对从事境外衍生品业务,需对代理 机构或交易对手进行风险评估。 第八条 持仓规模应当与现货及资金实力相适应,企业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 过 12 个月或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不得盲目从事长期业务或展期。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业务的具体执行 和管理。该部门应配备专业的交易和风险管理人员,确保业务的专业性和风险的 可控性。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相关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在境内或境外开展的所有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交易产品 或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