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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0: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 则 (五)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工作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 保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0:42
公司拟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的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38.40 万元。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10:42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进 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汇率的持续大幅波动可能会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 绩带来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风险。公 司及子公司拟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以及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审 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套期 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2、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3、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4,500 万美元或等值 其他币种金额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4、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0: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情况汇报如下: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通过 轮值审计机构强化公司治理,公司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0:42
(3)2023 年度,受原材料下降、下游需求、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主要 产品销售价格遭到较大的下降,面对客观的市场变化状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组 织生产运行,适时调整装置运行负荷;坚持稳定现有产品已取得的市场份额,加 大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与国内外一些优秀企业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坚持差异化竞争策略,大力拓展产品新应用领域业务,深化了与下游电子供货厂 商的长期合作关系。报告期,公司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予 AAA"守合同重信 用"公示企业。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和 2024 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0:42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公司董 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 全体董事及监事回避表决,故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次薪酬方案适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的实际工作岗位及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0:42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所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该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并且已购买职业责 任保险。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请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5 10: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 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 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 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5 10: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外币 2,000 万 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存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浙江联盛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3 号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0: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是指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 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全体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