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LEI COMPRESSOR CO.(3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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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12:14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短信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 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巧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认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
鑫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7-04 12:14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戴海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戴海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戴海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鑫磊压缩机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并根据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戴海平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 ...
鑫磊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7-04 12:14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 票来源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次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
鑫磊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4 12:14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
鑫磊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7-04 12:14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 及子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前述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 子公司)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特制定了《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
鑫磊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04 12:1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七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 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并不对非法律专 业事项提供意见。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鑫磊股份已向本所律师承诺,其向 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为真实、准确、完整及 ...
鑫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12:14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钟佳妤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召集和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 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
鑫磊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7-04 12:14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分 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 占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万股) | | 总额的比例 | | 袁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10.00 | 2.18% | 0.06% | | 金丹君 | 董事、董事会秘 | 中国 | 10.00 | 2.18% | 0.06% | | 书、财务负责人 | | | | |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 | | 350.10 | 76.31% | 2.23% | | 骨干(合计 | 157 人) | | | | | | 首次授予合计(共 | 159 | 人) | 370.10 | 80.67% | 2.35% | | 预留部分 | | | 88.6845 | 1 ...
鑫磊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7-04 12:14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 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 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 ...
鑫磊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7-04 12:14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次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 票来源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