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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鑫磊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供保证、 抵押或质押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和为其他债务提 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业务、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 式包括: (1)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 ...
鑫磊股份(30131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2:5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the first quarter reached ¥165,278,254.70, representing a 41.12% increase compared to ¥117,121,368.11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by 29.08% to ¥12,637,465.99 from ¥17,819,874.74 year-on-year[5]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fell by 33.33% to ¥0.08 from ¥0.12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for the current period was ¥11,798,734.96, a decrease of 33.8% from ¥17,819,874.74 in the previous period[24] Cash Flow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negative at ¥-116,817,636.55, a decline of 542.12% compared to ¥26,422,069.24 in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cash out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of ¥116,817,636.55, contrasting with a net inflow of ¥26,422,069.24 in the prior period[28]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was -158,566,021.75, indicating a significant outflow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period's outflow of -7,881,323.05[30] - Cash in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totaled 34,200,000.00, while cash outflow was 80,300,700.00, resulting in a net cash flow of -46,100,700.00[30] - The total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the period decreased to 480,535,389.88 from an initial balance of 802,019,748.18, reflecting a net decrease of 321,484,358.30[30]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decreased by 8.88% to ¥2,072,504,988.32 from ¥2,274,422,026.88 at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Current assets decreased from 1,597,545,597.10 RMB to 1,256,996,222.31 RMB, a reduction of about 21.37%[20] - The company's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from 1,686,348,000.00 RMB to 1,422,002,000.00 RMB, indicating a reduction of approximately 15.66%[22] - The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to ¥1,050,774,390.85 from ¥1,117,937,500.26,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about 6.0%[23]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of 6,979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12]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of 117,890,000 shares with 5,500,000 shares released from restrictions during the period[18] - The company has a total of 4,587,845 shares in its repurchase account, accounting for 2.92%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14] Operational Insights - The increase in revenue was primarily driven by an increase in orders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9] - The significant decline in cash flow was mainly due to increased repayments of bank acceptance bills[9] - Total operating costs amounted to ¥155,685,337.78, up 44.0% from ¥108,096,662.12 in the prior period[24]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increased to ¥12,511,096.71, up 33.5% from ¥9,412,098.46 year-over-year[24] Future Considerations - The company plans to implement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starting in 2024, which may affect future financial reporting[31] - The company did not undergo an audit for the first quarter report, which may affect the reliability of the financial data presented[31]
鑫磊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家祥)
2024-04-25 12:51
(钱家祥-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钱家祥作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积极出席 2023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 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 届后离任。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钱家祥,195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8 年 8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担任工程师;2007 ...
鑫磊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
鑫磊股份: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2:5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业绩实现情况并参照公 司所处区域及同行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董 ...
鑫磊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兴斌)
2024-04-25 12:51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兴斌作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 2023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 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兴斌-离任) 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 届后离任。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兴斌,1977 年 7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 年 12 月至今,担任 ...
鑫磊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 的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 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就本年度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届次 | | 召开时间 | | 议案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鑫磊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2:51
2024 年 4 月 26 日 1 经核查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戴海平先 生、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8:28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 ...
鑫磊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1 10:08
证券代码: 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1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仁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