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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北京科 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利益,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 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净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 ...
科净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本工作规则规定的 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
科净源:《公司章程》(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东盈路 19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57.143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2008 年 09 月 22 日至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由原北京科净源环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 原北京科净源环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8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值折 股,通过整体变 ...
科净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 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 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除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外, 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暂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细则的规定,制订本规 ...
科净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
科净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9月)
2023-09-06 13:01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 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三)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 (四)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五)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科净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09-06 13:0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 入。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额为 6,203.45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 629.33 万元。公司本次拟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6,832.78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 出具了《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17-00166 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净源")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
科净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2023-09-06 13:01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 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 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任命、由会计专业人士的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
科净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06 13:01
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 ...
科净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2023-09-06 13:0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净源")于 2023 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深州生 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昆明市科净源生产水处理专业设备项目"、"补 充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项目调整 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民生证券")作为科净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事项进行了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