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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4 12:30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4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8日以专人送达 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 到董事6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顺利达成,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 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高度融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
优优绿能(301590)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12-04 12:18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行权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 益返还公司。 2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
优优绿能(3015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12-04 12:18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 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 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优优绿能(301590)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12-04 12:18
| |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 | 是 | | --- | --- | --- | | | 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 | |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者争端 解决机制 | 是 | | |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 | | | |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 | | | | 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 | | | | 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 | 是 | | | 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 | | | | 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 | | | | 等。 | | | |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 | 23 |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 是 | | 24 |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 | 是 | | | 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 | | 25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 公司是否不少 ...
优优绿能(301590)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12-04 12:18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行权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 益返还公司。 2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
优优绿能(301590) -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12-04 12:18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独立董 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6月1 ...
优优绿能(301590)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04 12:18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 162 号 致: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根据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优绿能")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接 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
优优绿能(301590)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04 12:18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 163 号 致: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根据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优绿能")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接 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
优优绿能(301590)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12-04 12:17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股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 战略目标顺利达成,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高度融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 续、稳健、快速地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顺利达成,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 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高度融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三)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 ...
优优绿能(301590)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4 12:17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 | | | | |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优优绿能电气有限 公司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350007413E。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50 万股,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UUGreenPower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