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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yu Advanced Materials (Guangdong) Co., LTD(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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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30163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同宇新材料(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
同宇新材(3016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4:28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
同宇新材(30163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做到资 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 ...
同宇新材(30163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14:28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 ...
同宇新材(3016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4:28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指引》《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 务信息的审核及披露、内部控制的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 1 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 ...
同宇新材(3016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同宇新材料(广 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董事会秘书不能 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此项职责,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负责 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 ...
同宇新材(30163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同宇新材料(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 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有,下同)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 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要求公司为其垫 ...
同宇新材(3016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同宇新材料(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四条 公司 ...
同宇新材(3016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4:28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理,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六)《公司章程》 ...
同宇新材(30163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第一条 为规范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应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