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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UN CO., LTD(3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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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3016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5 11:02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
泽润新能(3016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5 11:02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江苏泽润新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法定情况外,应当回避行使表决 权;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予以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 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 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一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 ...
泽润新能(30163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2-05 11:02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江苏泽润新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 滥用 ...
泽润新能(30163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5 11:02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 ...
泽润新能(30163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5 11:02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 规定。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 内行事。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 ...
泽润新能(30163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5 11:02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投资的,持有其 50%以上的 股权(份),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 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 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比例,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协助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司 ...
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5 11:0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 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 员兼任的董事。 (三)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泽润 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 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
泽润新能(30163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2-05 11:01
证券代码:301636 证券简称:泽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现将本次董事会的换 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泽鹏先生、张卫先生、 黄福灵先生、王亮先生、靳治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赵引贵女士、吕芳女士、李 ...
泽润新能(30163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吕芳)
2025-12-05 11:01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 名吕芳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 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
泽润新能(3016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引贵)
2025-12-05 11:01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赵引贵作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泽润新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