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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68819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公司及所属 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运营活 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监督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分、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职责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所列的要求为准。 第六条 公司下设审计部,是内部审计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具 体内部审计业务,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 ...
卓越新能(688196) -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程 2025 年 10 月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1 号)核准,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ongyan Zhuoyue New Energy Co., Ltd. | 1 | 4 | | --- | --- | | œ | 4 | | | |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股份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
卓越新能(688196)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 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 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 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 值管理工作。 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 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 ...
卓越新能(68819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 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 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交易与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 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的关联人。 ...
卓越新能(68819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卓越新能(68819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 ...
卓越新能(68819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 作职责,勤勉尽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均为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各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占多数;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 ...
卓越新能(688196)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以及《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 十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 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根 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各种款项;公司 为控 ...
卓越新能(688196)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 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通过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 的保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 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 ...
卓越新能(6881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对外投资收益,保证 资产的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各种有形 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委托理财; (二)委托贷款; (三)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 (四)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 投资; (五)项目投资,由公司作为投资方,主要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公司已有项 目进行扩建或新建项目所进行的投资; (六)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 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