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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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6012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2025年2月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03-03 10:30
截至月份: 2025年2月28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國泰君安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呈交日期: 2025年3月3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2611 | 說明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 面值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1,391,827,180 | RMB | | 1 RMB | | 1,391,827,180 | | 增加 / 減少 (-) | | | 0 | | | RMB | | 0 | | 本月底結存 | | | 1,391,827,180 | RMB | | 1 RMB | | 1,391,827,180 |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 2.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
聚合顺(605166)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合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2025-03-02 08:00
| 证券代码:605166 | 证券简称:聚合顺 | 公告编号:2025-01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03 |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 | | 转债代码:111020 |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合转债"2025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 2025 年 3 月 7 日 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杭州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六)发行总额:20,400 万元;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6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3 月 7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 ...
开开实业(60027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02-28 09:4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二月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保荐人"或"国泰君安") 接受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实业"、"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委派阚泽超和倪晓伟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本 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 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
开开实业(60027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2-28 09:4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二月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接受上海 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实业"、"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 担任开开实业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 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有友食品(603697)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2-28 08:15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7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1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 ...
毓恬冠佳(30117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2025-02-27 20:01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毓恬冠佳 2、股票代码:301173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783.4772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195.87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1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将于2025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毓恬冠佳(30117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5-02-27 20:01
股票简称:毓恬冠佳 股票代码:301173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MOBITECH TECHNOLOGY CO.,LTD.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 58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二月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恬冠佳"、"发行人"、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1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毓恬冠佳(30117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27 20:01
邮编:200120 1 | | | 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释 义 5 | | --- | --- | | | 正 文 6 |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6 | | | (一) 发行人内部批准与授权 6 | | | (二) 发行人已通过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审核 6 | | | (三) 发行人已履行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程序 6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6 | | | (一) 发行人系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6 | | | (二) 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超过三年 6 | | 三、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7 | | 四、 | 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及保荐代表 8 | | 五、 | 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8 | | 六、 | 结论意见 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
毓恬冠佳(30117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5-02-27 20: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保荐人"或"国泰君 安")接受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恬冠佳")的委托, 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 人,本保荐人委派顾维翰、梁昌红作为具体负责推荐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二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以 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真实 ...
诚迈科技(300598)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2-26 11: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开源鸿蒙的HongZOS操作系统行业发行版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19.57万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0号)同意,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81,63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0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68.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 等发行费用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