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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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基金公司“旱涝保收”格局迈出重要的第一步
Sou Hu Cai Jing· 2025-05-15 22:48
倍受市场关注的公募基金改革终于拉开序幕。5月7日,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从优化权益类基金收费模 式、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能力等方面提出25条具体改革措施,着力督促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回 报"转变。 从《方案》的内容来看,这次公募基金改革的一个重要亮点,就是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为此,《方案》 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 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 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依据《方案》作出的上述规定,业绩好的投资基金,在计提管理费的时候,可以适用更高一些的费率(即升档费率);而业绩差的投资基金,在计提管理费 的时候,就只能适用低档费率。如此一来,业绩好的投资基金就可以提取更多的管理费,而业绩差的投资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