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税收抵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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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税务】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税收抵免政策解析
Sou Hu Cai Jing· 2025-07-11 13:26
要享受该税收抵免政策,境外投资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 | 条件类型 | 具体要求 | | --- | --- | | 利润来源 | 用于再投资的资金必须是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际分配的 | | | 留存收益,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 | 致同提示:只有企业实际分配给境外股东的利润才符合要求,账面留 | | | 存的未分配利润不在此列。 | | 投资方式 | 境外投资者须将分得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形式限于增资、新建 | | | 企业或从非关联方收购股权这三类权益性投资。不包括购买上市公司 | | | 股票(符合规定的战略投资除外)等纯财务性投资。 | | | 致同提示:这一点与现行递延纳税政策一致,旨在确保资金投向实体 | | | 再投资领域。 | | 产业目录 | 被投资企业所从事产业必须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鼓励 | | | 类项目。 | | | 致同提示: 再投资必须投向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如果投向限制 | | | 类或禁止类领域,将无法享受抵免。 | | 持有期限 | 境外投资者对再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应连续持有至少5年(60个月) | | | 以上。 ...
三部门联合发文 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额的10%可抵税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6-30 19:10
《公告》要求,境外投资者在投资满5年(60个月)后收回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投资 的,其收回投资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应在收回投资后7日内向利润分配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 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再投资税收抵免结转余额可抵减其应纳税款。 境外投资者在投资不满5年(60个月)时收回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投资的,其收回投资 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视为不符合《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境外投资者除按前款规定补缴 递延的税款外,还应按比例减少境外投资者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度。 境外投资者享受《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在2028年12月31日后仍有抵免余额的,可继续享受至抵免 余额为零为止。境外投资者在202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投资,可自《公告》发 布之日起申请追补享受税收抵免政策。 ◎记者 李苑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商务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 (下称《公告》)明确,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 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