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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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小贴士|公司合并,试用期要重新约定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9 01:02
也就是说 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 公司提出重新约定试用期 是 没有依据 的 单位合并,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年限?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公司合并,试用期要重新约定吗?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本期编辑:张子璇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劳动者 非因本人原因 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 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 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续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2 01:00
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合理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不合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合同文本 由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各执一份 注意哦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 签字或者 盖章生效 。 必备条款有哪些? 续订劳动合同 可重新订立试用期吗?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 注意哦 劳动者再次入职此前工作过的企业,但岗位不同,也不需要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未续签,员工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可以主张 继续工作期间两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