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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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开启养老金融新篇章 访本报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
Jin Rong Shi Bao· 2025-07-31 04:16
今年以来,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登记已在北京、上海和广东等地展开试点。以此为契机,一些委托人通 过自己的不动产对接养老保障需求,信托的制度优势和灵活的服务模式得以显现。盘活不动产,是否能 打破传统"以房养老"的局限?信托公司如何在稳妥创新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养老金融业务?带着上述问 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本报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 《金融时报》记者:从试点落地的几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案例来看,一些委托人对接了养老需求,请 问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解决了什么问题,在养老领域能发挥什么作用? 邢成: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核心突破点在于解决了信托财产权属登记的法律障碍。此前,由于缺乏统 一登记制度,房产等非现金资产难以装入信托,制约了养老金融创新。北京、上海开始先行先试,成功 推出四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案例,创新性地将信托制度与养老需求融合,打通了房产资源与养老保障 的转化通道,为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提供了新思路。 不动产和股权财产登记是信托公司开展养老信托的基础保障,通过明确产权归属、增强资产安全性,为 养老金融提供稳定底层资产。在养老金融领域,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确权保障,规范登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