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增值税预缴服务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一问一答丨建筑行业预缴税款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14:3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1 问题一 建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的月销售额都没超过10万元,但是这几个项目合计销售额超过了 10万元,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九条明 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 未超过10万元 的,当期 无需 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 现的月销售额 超过10万元 的,适用 3% 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企业,应该 把所有项目当月的合计销售额加起来 判断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比如,你们公司在同一预缴地有两个项目,每个项目的月销售额都是8万元,加起来就是16万元,超过了10万元的标准,那就需要预缴 增值税了。 答 问 2 问题二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如何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 0.2% 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 ...
请注意!异地施工预缴增值税的4个常见易错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6 01:3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人房县(巾、区) 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 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 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 (二) 一般纳税人跨县 (市、 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 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 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 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 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 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 计算应预缴税款。 2. 扣除分包款时凭证不合规 易错情形:预缴时从全部价款中扣除支付的 分包款,是降低预缴税负的关 键,但若凭证不合规,则扣除无 效。 政策依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 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 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 第17号)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 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 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 证,包括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 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