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Search documents
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09:2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内设立的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 应当为 ...
三木集团: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0 14: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下称"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经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 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保证审计委 员会履职不受干扰。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