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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
2023-09-05 14:01
公告编号: 2023-053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 鸽 科 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特此公告。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10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 见》及监管要求,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发行底价调整: 调整前:发行底价为7.5元/股。 调整后: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除上述调整外,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调整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2 ...
灵鸽科技: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09-05 14:01
公告编号:2023-054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 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在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2120017)。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停牌。 (二 ...
灵鸽科技:灵鸽科技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2023-09-04 13:46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80号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零二三年九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印发的《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灵鸽 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 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 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灵鸽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灵鸽科技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2023-09-04 13:4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的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A 511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的《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已知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 作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挂牌申请的审计机构,我 们对问询函所提及的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灵 鸽科技"、"公司"或"本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问题加粗,回复不加粗) | |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 楷体(不加粗) | |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 楷体(加粗) |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 ...
灵鸽科技:灵鸽科技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04 13:46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80号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零二三年九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印发的《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 收悉。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灵鸽科技"、 "公司"或"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 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灵鸽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灵鸽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04 13:4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释 义 3 | | --- | | 第一部分 对《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4 | | 第一题:《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1. 涉诉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影响 4 | | 第二题:《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5. 其他问题 23 | | 第二部分 年半年报更新 29 2023 | |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29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29 | | 三、发行人发行并挂牌的实质条件 29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32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33 | |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3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33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35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6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39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2 | |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 ...
灵鸽科技:关于补发股份冻结公告的声明公告
2023-08-25 14:03
公告编号: 2023-048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 法冻结明细表》,得知股东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公 司现将相关情况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9)。截止2023年8月25日股东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仍未收到如公告所述的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3)粤0305财保430号 的法律文书。公司对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将在今 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 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 特此公告。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25 日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灵鸽科技:股份冻结的公告(补发)
2023-08-25 14:03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856,280 股被冻结,占公 司总股本 18.1141%。在本次冻结的股份中,15,856,28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3 年 8 月 2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 日止。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公司经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 明细表》,本次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3)粤 0305 财保 430 号。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