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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833284) -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024-01-21 16:00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 理人员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洪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1,241,404 股,占公司股本的 20.716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林航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灵鸽科技(833284)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21 16: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聘请,委派裴振宇、吕希菁律师(下称 "经办律师")出席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和《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 ...
灵鸽科技(833284) - 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2024-01-21 16:00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 鸽 科 技 公告编号:2024- 038 根据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过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主任委员(召集人):吴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1月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鉴于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该制度 ...
灵鸽科技(83328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1 16: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1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洪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黄祥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 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选举王洪良先生 ...
灵鸽科技(83328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01-21 16:00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议案内容: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1 日 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林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5 人。 监事胡志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分别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
灵鸽科技(833284)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21 16:00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洪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821,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00,4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
灵鸽科技(833284) -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2024-01-21 16:00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 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行使完毕,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25.00 万股, 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725.00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10,253.5645 万股增加至 10,478.5645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6.46%。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 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 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bse.cn/)披露的《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灵鸽科技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 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行使完毕。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 ...
灵鸽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1-18 07:3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发行人"、"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行使完毕。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 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机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5.60 元/股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25.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 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 ...
灵鸽科技: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2024-01-18 07: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发行人""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行使完毕。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 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 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机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5.60 元/股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T 日)向网上投 ...
灵鸽科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18 07:37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W&HLAWFIRM) 北京/天津/烟台/南通/上海/宁波/厦门/深圳/广州/南宁/西安/成都/昆明…/悉尼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邮编: 100080 电话:010-62684688传真:010-62684288网址:www.whlaw.cn 北京市炜街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文 法律意见书 致: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的委托, 担任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项 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指派本所律师就本次发行进行全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