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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亚东)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何亚东先生 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无锡灵鸽机械 科技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无锡灵 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且提名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 1 -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 济等 ...
灵鸽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04 10:37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
灵鸽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1-04 10:37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 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防范 ...
灵鸽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志刚)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黄志刚,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提名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 济等工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 交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证监 ...
灵鸽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 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依照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 ...
灵鸽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内部制度的修订情况,现拟对《公 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名称变更为《无锡灵鸽机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原规定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 | 17 | 日经 | 11 | 月 | | 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 | 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 | | | | | | | 证 ...
灵鸽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公告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 (含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在授信有效期内,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 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事项可能涉及公司及关联方以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及接受公司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关联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资产抵押等 。公司接受相关关联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益事项,不需 ...
灵鸽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无锡灵鸽机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 ...
灵鸽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 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3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 ...
灵鸽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斌)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吴斌,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提名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担任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 济等工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 - 1 - 交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