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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Tai Metastar Special Paper (83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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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833394)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18 1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烟台民士达 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39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 ...
民士达(833394) -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18 16:00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30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 围为:芳纶纸及其衍生产品的制造、销 | 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产 | | 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以自有资金 | 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 | | 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 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 |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 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 | | 金融业务。依法 ...
民士达(83339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Wei CAI)
2024-03-18 16:00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36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Wei CAI)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Wei CAI,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 ...
民士达(83339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冷敏娟)
2024-03-18 16:00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冷敏娟) | 独立董 | 应出席董 | 实际出 | 缺席次数 | 应列席股东 | 实际列 | 缺席次数 | | --- | --- | --- | --- | --- | --- | --- | | 事姓名 | 事会次数 | 席次数 | | 大会次数 | 席次数 | | | 冷敏娟 | 10 | 10 | 0 | 3 | 3 | 0 |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 对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 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 ...
民士达(83339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18 16:00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8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 ...
民士达(833394) - 关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3-18 16:00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2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 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 性存款。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考虑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 收益。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 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 ...
民士达(833394)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4-03-18 16:00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制度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充分维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或监事的 议案。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积投票制。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 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 ...
民士达(83339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3-18 16:00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26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和 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烟台民士达特 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 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的参股公司。 ...
民士达(833394) -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18 16:00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38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45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16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60人。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6、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 ...
民士达(83339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18 16:00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21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