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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Junchuang Auto Technologies (8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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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833533) -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24-12-23 16:00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23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2 月 23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慕贝尔汽车部件(太仓)有限公司(简称:慕贝尔) 法定代表人:Andrzej WOJCIKOWSKI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辉、上海汉盛(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陆晓峰(被告三)、于臣(被告四)、韩玉磊(被告五)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许玥、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系无锡沃德员工 姓名或名称: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六、简称:骏创科技) 法定代表人:沈安居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乃莹和薛恒、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本公司,在公司 2 ...
骏创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2024-12-19 10:11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7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 持股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股) | 比例 | | | 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 员工持股平台 | 1,314,000 | 1.31%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上市后权益分派取得 | | 限合伙) | | | | | 注: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安居系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创福兴)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创福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安居的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 | 计划 | 减持 | 减持 | 减持 | 拟减持股 | 拟减 | | --- | - ...
骏创科技(833533) -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2024-12-18 16:00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 持股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股) | 比例 | | | 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 员工持股平台 | 1,314,000 | 1.31%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上市后权益分派取得 | | 限合伙) | | | | | 注: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安居系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创福兴)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创福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安居的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 持数量 | 计划 | 减持 | 减持 | 减持 | 拟减持股 | 拟减 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骏创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17 12:49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实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注重 实效的处理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对公司可能造成的 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六条 公司 ...
骏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12:49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制定相 ...
骏创科技(83353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16 16:00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信息。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 ...
骏创科技(83353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6 16:00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
骏创科技:Q3单季度收入同比增长,净利润略有下滑
INDUSTRIAL SECURITIES· 2024-12-06 09:39
Investment Rating - The investment rating for the company is "Buy" [9]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is a supplier of automotive parts, providing plastic components and molds to automotive manufacturers. The ratio of automotive parts manufacturing output to vehicle manufacturing output in China is approximately 1:1, which has significant room for growth compared to the 1.7:1 ratio seen in mature automotive markets like Europe and the US [2] - The automotive parts industry in China has maintained a high level of revenue, with a total revenue of 3.75 trillion yuan in 2020 and a recovery to 4.08 trillion yuan in 2021, indicating a vast market potential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Summary - For the fiscal year 2023, the company reported revenue of 698.57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9.30% [3]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2023 was 88.34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45.36% [3] - The gross profit margin for 2023 was 27.52%, while the return on equity (ROE) was 30.43% [3] - The earnings per share (EPS) for 2023 was 0.88 yuan, with a price-to-earnings (PE) ratio of 24.14 [3] - In the first nine months of 2024, the company achieved revenue of 567.01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5.85%, but the net profit decreased by 23.66% to 44.86 million yuan [6]
骏创科技: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24-11-29 10:58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3 月 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1 月 2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慕贝尔汽车部件(太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ndrzej WOJCIKOWSKI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辉、上海汉盛(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无锡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被告一、简称:无锡沃德) 法定代表人:王明根 姓名或名称:苏州骏创模具工业有限公司(被告七、简称:骏创模具) 法定代表人:沈安居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许玥、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系公司前子公司,公司已于 2022 年底出售持有无锡沃德的股权, ...
骏创科技(833533) -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24-11-28 16: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3 月 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1 月 2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慕贝尔汽车部件(太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ndrzej WOJCIKOWSKI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辉、上海汉盛(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无锡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被告一、简称:无锡沃德) 法定代表人:王明根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许玥、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系公司前子公司,公司已于 2022 年底出售持有无锡沃德的股权, 出售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姓名或名称:沈安居(被告二)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