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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873339)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0 16:00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
恒太照明(873339)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3-16 16:00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03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黄华 持股 5%以上股东 16,032,043 7.2805% 上市前取得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 股东 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比 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 格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 拟减持 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源 | | | 黄华 | 不 高 于 | 不 高 于 | 集中 | 自减 | 根据市 | 北交所 | 个人资 | | | (2,200,000) | (0.9991%) | 竞价 | 持计 | 场价格 | 上市前 | 金需求 | | | 股 | | | ...
恒太照明股价创新高,融资客抢先加仓
恒太照明股价创出历史新高,截至14:40,该股上涨6.70%,股价报11.30元,成交量446.26万股,成交金 额4834.44万元,换手率2.96%,该股最新A股总市值达24.88亿元,该股A股流通市值17.05亿元。 两融数据显示,该股最新(3月10日)两融余额为156.69万元,其中,融资余额为156.69万元,近10日增 加42.39万元,环比增长37.09%。 公司发布的三季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37亿元,同比增长21.41%,实现净利润 4590.21万元,同比下降27.29%,基本每股收益为0.210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09%。(数据宝) 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显示,恒太照明所属的家用电器行业,目前整体跌幅为0.36%,行业内,目前股价 上涨的有46只,涨幅居前的有倍益康、宏海科技、飞科电器等,涨幅分别为18.54%、7.88%、7.12%。 股价下跌的有55只,跌幅居前的有欧圣电气、倍轻松、禾盛新材等,跌幅分别为5.95%、4.38%、 3.99%。 ...
恒太照明(873339)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5 11:1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achieved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of ¥717,961,065.9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6.85%[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to ¥66,118,321.40, down 9.66%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3]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62,864,790.49, a decline of 11.52% year-on-year[2]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0.30, reflecting a decrease of 9.09% from the previous year[2] Assets and Equity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809,098,645.43, an increase of 5.26% year-on-year[3] - Shareholders' equity attributable to the company increased to ¥589,858,009.13, up 4.34%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3] Revenue Growth Factors - The company attributed revenue growth to increased orders from the recovering overseas LED lighting market and the completion of the Vietnam factory[4] Challenges and Strategic Response - The decline in net profit was primarily due to increased competition leading to lower gross margins and rising operational costs[4][5] - The company plans to continue developing new products in response to market demand, which has received positive feedback[4] Financial Reporting - The financial data presented is preliminary and unaudited, with final figures to be disclosed in the official annual report[6]
恒太照明(873339)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25-01-22 16:00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01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16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1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姓名或名称: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彭晴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周永旺、孙沙舟、上海段和段 (南通) 律师事务所 原告与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相关 规定,原告派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恒太公司提走退回的全部货物并支付货款 1,730,238.53 元及逾期 付款违约金(以 1,730,238.53 元为基数,按 20%计算)。 2.判令被告恒太公司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险费 2,045 元。 (五)案件进展情况: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
恒太照明: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7 10:52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 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将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 定性,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第二届监事会全 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义务和职责。 证券代 ...
恒太照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7 10:52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74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3,407,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073%。(纪少东先生因出差通 过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夏卫军先生全权代理行使其持有的恒太照明 投票表决权。)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恒太照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7 10:52
fi 事务所 YINGKEIA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州福利保留留学院和国际机场和保护机械机构和机场和国际机场和国际网站官网官网网站网官网官网官网官网官网官网官网官网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 100 号洲际中心 50、51 层 电话:021-20560200 传真:021-20560259 邮编: 200120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VLIKE 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恒大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恒太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太照明"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王庆宇律师、 倪红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中 ...
恒太照明(873339) -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6 16:00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 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将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 定性,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第二届监事会全 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义务和职责。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 ...
恒太照明(873339)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16:00
VLIKE fi 事务所 YINGKEIA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州福利保留留学院和国际机场和保护机械机构和机场和国际机场和国际网站官网官网网站网官网官网官网官网官网官网官网官网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 100 号洲际中心 50、51 层 电话:021-20560200 传真:021-20560259 邮编: 200120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经办律师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恒大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恒太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太照明"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王庆宇律师、 倪红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