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Y MEDIA(00419)
Search documents
弘毅文化集团(00419) - 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通函之补充公佈
2025-11-20 09:13
本公司注意到該通函第 11 頁「股東特別大會」一節第三段出現無意之排印錯誤 , 謹此澄清,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應修訂為(修訂處已劃線):-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星期四)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 日(星期二)(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東登記,期間不會進行任何 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填妥 之過戶表格及有關股票最遲須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三)下午 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 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 16 號遠東金融中心 17 樓。」 1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該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載之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並將繼續在所有方面有效。本公告作為補充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而發出,應 與該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一併閱讀。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 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承董事會命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19) 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通函 ...
弘毅文化集团(00419) - 致证券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25-11-18 09:02
(股份代號:419)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列位非登記持有人(1): 於本公司網站刊發公司通訊的通知 本公司現謹通知 閣下,弘毅文化集團(「本公司」)之下述公司通訊(2)(「本次公司通訊」)的中、英文 版本,現已登載於本公司網站www.honymedia.net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網站 www.hkexnews.hk以供覽閱: • 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建議股份合併及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函。 請於本公司網站內的「投資者關係」一欄內讀取本次公司通訊。 為了可透過電郵進行電子通訊,建議非登記股東向代其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或代理人(統 稱「中介機構」)提供 閣下有效的電郵地址。如本公司沒有收到 閣下的中介機構透過香港中央結 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 閣下的有效的電郵地址或郵寄地址,本公司將不會向 閣下發送登載通知。 倘 閣下擬收取本次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及╱或本公司日後刊發的所有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請填妥隨 附之非登記持有人申請表及使用郵寄標籤寄回本公司(經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或發送電子郵件至is-ecom@vistra ...
弘毅文化集团(00419) - 致股东之通知信函及更改选择表格
2025-11-18 09:00
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若 閣下沒有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本公司將透過郵寄方式 向 閣下發送在公司網站上發佈公司通訊的通知函,直至 閣下向本公司的股份過戶處提供有效的 電郵地址以接收該等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如果本公司向股東提供的電郵地址發送公司通訊而未收 到任何「未送達」信息,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倘 閣下因任何理由在收取或讀取於本公司網站登載的本次公司通訊有任何困難,我司將在 閣下 提出要求時,立刻向 閣下免費發送本次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閣下有權隨時更改已選擇之日後公司 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請 閣下於附上之更改選擇表格(更改選擇表格下方附有已預付郵費 郵寄標籤)的甲部上適當空格內劃上「✓」號。如 閣下欲更改收取本公司日後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 ╱或收取方式之選擇,請 閣下於附上之更改選擇表格的乙部上適當空格內劃上「✓」號,簽署後寄 回本公司(經股份過戶處)或電郵至is-ecom@vistra.com。 如 閣下對本函件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香港 公眾假期除外)致電股份過戶處客戶服務熱線(852) 2980 1333查詢。 (於開曼群島 ...
弘毅文化集团(00419) - 代表委任表格
2025-11-18 08:56
地址為 為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2港元股份 (附註2) 股之登記持有人,茲委任 (附註3)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19) 代表委任表格 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新紀元廣場二十一樓舉行之弘毅文化 集團(「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註1) 附註: 1. 請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閣下是自願提供 閣下及 閣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於處理就本公司大會有關 閣下委任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該等用途」)。我們可 能向為本公司提供行政、電腦及其他服務的代理人、承辦商或第三者服務供應商,以及其他獲法例授權而要求取得有關資料的人士或其他與該等 用途有關以及需要接收有關資料之人士提供 閣下及 閣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閣下所提供 閣下及 閣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將就履行 該等用途所需的時間保留。 閣下及 閣下委任代表有權隨時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要求存取及╱或更正相關個人資料。 而有關要求均須以書面郵寄至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之上述地址。 地址為 , ...
弘毅文化集团(00419)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11-18 08:5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419)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19)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茲通告弘毅文化集團(「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 道中183號新紀元廣場21樓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藉以考慮並酌情通過(不論是否作 出修訂)本公司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動議: – 1 – 承董事會命 弘毅文化集團 公司秘書 侯偉文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由上文通告(「通告」)召開之股東特別大會或其續會(視情況而定)及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均有權委任一 名(或如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一名以上)受委代表代其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表決時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代其 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之通函(「通函」)附奉於股東特別大會 或其續會(視情況 ...
弘毅文化集团(00419) - (I) 建议股份合併; 及 (II)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11-18 08:52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持牌證券商、註 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弘毅文化集團證券,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 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持牌證券商、註冊證券機構、銀行或其他代理商, 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 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419)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I) 建議股份合併; 及 (II)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5至12頁。 弘毅文化集團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 183號新紀元廣場21樓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召開大會之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3至14頁。 隨函附奉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倘 閣下無意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 務請在可行情況下盡快按照隨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表格並交回本公司之香 港股份過 ...
弘毅文化集团(00419) - 翌日披露报表
2025-11-17 09:44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 第一章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股份分類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不適用 |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 是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00419 | 說明 | | | | | | | | |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 | | | | | | | | | |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 | 庫存股份變動 | | | | | | 事件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 | | 佔有關事件前的現有已發 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 份)數目百分比 (註3) | 庫存股份數目 | | 每股發行/出售價 (註4) |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 於下列日期開始時的結存(註1) ...
弘毅文化集团(00419):完成发行合共6.38亿股认购股份
智通财经网· 2025-11-17 09:30
由于认购事项的完成,根据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尚未行使的可换股债券的兑换价已由每股港币 0.1014元调整至每股港币0.1003元,自2025年11月17日起生效,按经调整后的兑换价计算,本公司于悉 数转换可换股债券后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已由11.83亿股增至11.96亿股。 弘毅文化集团(00419)发布公告,由于认购协议所载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完成已于2025年11月17日 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进行。本公司已根据一般授权,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0.039港元,向认购 人配发及发行合共6.38亿股认购股份,相当于(i)紧接完成前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70%;及(ii)经配发 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49%。 ...
弘毅文化集团(00419.HK)完成发行6.38亿股认购股份
Xin Lang Cai Jing· 2025-11-17 09:25
来源:格隆汇APP 格隆汇11月17日丨弘毅文化集团(00419.HK)发布公告,由于认购协议所载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完成 已于2025年11月17日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进行。公司已根据一般授权,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港 币0.039元,向认购人配发及发行合共6.38亿股认购股份。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港币2466.2万元。 由于认购事项的完成,根据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尚未行使的可换股债券的兑换价已由每股港币 0.1014元调整至每股港币0.1003元,自2025年11月17日起生效,按经调整后的兑换价计算,公司于悉数 转换可换股债券后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已由约11.83亿股增至约11.96亿股。 ...
弘毅文化集团:完成发行合共6.38亿股认购股份
Zhi Tong Cai Jing· 2025-11-17 09:24
由于认购事项的完成,根据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尚未行使的可换股债券的兑换价已由每股港币 0.1014元调整至每股港币0.1003元,自2025年11月17日起生效,按经调整后的兑换价计算,本公司于悉 数转换可换股债券后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已由11.83亿股增至11.96亿股。 弘毅文化集团(00419)发布公告,由于认购协议所载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完成已于2025年11月17日 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进行。本公司已根据一般授权,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0.039港元,向认购 人配发及发行合共6.38亿股认购股份,相当于(i)紧接完成前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70%;及(ii)经配发 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