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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7 11:45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5-134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仍将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明强先生、蒋 磊磊先生自动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7 11:45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5-133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
东望时代(600052)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1-17 11:3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1 法律意见书 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2025-11-17 11:3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1 月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7 11:3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述之关联法人 和关联自然人范围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 ...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2025-11-17 11:3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 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三章 董事会职权与法律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的产生与性质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董事一人、董事 长一人 ...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2025-11-17 11:3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公司 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 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17 11:3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委托理财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 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七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或闲置的募集资金, 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不 能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其中,募集资金只可用于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还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理财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 ...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2025-11-17 11:3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 投资、衍生品交易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行为。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须严格根据公司的授权流程以 及本制度决策权限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 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 6 券回购、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 ...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2025-11-17 11:3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1 月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 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