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G(6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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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600186) -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9-16 11:16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 前 访 问 网 址 https://eseb.cn/1rhUe0C5iF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莲花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星期三)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 2025 年半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4 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 ...
莲花控股(600186) -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修正)
2025-09-16 11:16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86 公司简称:莲花控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160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厚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瞿瑞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 ...
莲花控股(600186) -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16 11:15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2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9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9,371,61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10.555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
莲花控股(600186) -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25-09-16 11:05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4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复核, 发现前述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中的部分"附注"索引 序号填写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附注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297,697,364.81 1,730,135,915.9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2 117,600,237.61 128,889,151.9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3 164,344,966.65 122,361,336.15 ...
莲花控股(600186) -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公告
2025-09-16 11:04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5 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已离职,2024 年激励计划 4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3.25 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9.50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销及回购注销原因: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协 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已离职,2024 年激励计划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 ...
莲花控股(60018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6 11:03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受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 称"《 公 司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证 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莲花健康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2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2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 ...
莲花控股(60018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6 11:03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资料和证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并就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 事项与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讨论。金杜依据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境内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金杜仅就与公司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 对公司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 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 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金杜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 为金杜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金杜依赖有关 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向金杜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和说明均是完整、 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 ...
莲花控股(60018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16 11:03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 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莲 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 ...
调味发酵品板块9月16日跌0.81%,海天味业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76亿元
Zheng Xing Xing Ye Ri Bao· 2025-09-16 08:46
Core Viewpoint - The seasoning and fermentation products sector experienced a decline of 0.81% on September 16, with Haitian Flavoring leading the drop [1] Group 1: Market Performance - The Shanghai Composite Index closed at 3861.87, up 0.04%, while the Shenzhen Component Index closed at 13063.97, up 0.45% [1] - The following companies in the seasoning and fermentation sector showed varied performance: - ST Jiajia (002650) closed at 6.83, up 4.75%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151,700 shares and a turnover of 103 million yuan - Jialong Co., Ltd. (002495) closed at 2.92, up 2.10%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521,200 shares and a turnover of 150 million yuan - Rihou Co., Ltd. (603755) closed at 28.48, up 1.10%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41,750 shares and a turnover of 49.75 million yuan - Other companies like Zhongjing Food (300908) and Lianhua Holdings (600186) also showed slight increases [1] Group 2: Capital Flow - The seasoning and fermentation sector saw a net outflow of 176 million yuan from main funds, while retail investors contributed a net inflow of 116 million yuan [3] - Speculative funds recorded a net inflow of approximately 59.99 million yuan [3]
莲花控股(60018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5 10:3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莲花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莲花控股")委托,作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1(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 规")及《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拟实施 的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