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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22 10:0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机构,规范公司管理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或解聘。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前款规定同样适用于公司其他高 ...
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22 10:0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 况,应当向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 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 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要求,以及《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
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22 10:0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 业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政府监管部门及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 济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谨慎注意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 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
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审议稿)
2025-08-22 10:0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 ...
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22 10:04
(三)公允原则,关联交易条件不得优于非关联人同类交易的条件;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事宜,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公开公平 ...
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22 10:0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执业质量记录;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
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22 10:0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 自然人)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
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2025-08-22 10:01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本 次 公 司 亏 损 弥 补 方 案 将 使 2024 年 度 末 母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减 少 55,654,307.41 元,2024 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0 元,公司 2024 年度末合 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266,792.19 元。本次弥补亏损后,母公司盈余公积 剩余 13,670,567.26 元。 三、审议程序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8 月 21 日,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 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921,099.60 元,母公司未 ...
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2 10:0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0 号)核准,本公司向铜陵大 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家(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57,306,59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66.29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金额为 39,733.71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 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210 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已于 2024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 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423.82 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 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2 10:01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08 月 23 日 发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08 月 29 日下午 15:00-16:00 举行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 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 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8 月 29 日(星期五) 下午 15:00-16: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