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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 ("《企业管治守则》")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指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由不少于 3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H 股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反贿赂、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制度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反贿赂、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预防生产 经营管理中的商业舞弊、贿赂、腐败、洗钱行为,强化公司治理的长效预警机 制,保障公司和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代表本集团与其他人士进行交流的第三方(包括代理、顾问、分销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商、转销商、税务顾问、分包商、游说人、报关代理人 及其他中介,以下简称"订约方")亦须在表明其为本集团或代表本集团履行 服务的情形下遵守本制度。 选择、雇用各订约方以及维持与各订约方的关系时必须作出谨慎考虑,原 因为存在本集团或雇员可能因订约方为本集团或代本集团行事时作出的贿赂而须 承担责任的若干情形。考虑雇用订约方或与业务合作伙伴建立合营企业或共同投 资时,可联系公司首席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6-02-09 11:45
为规范和加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经公司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 度: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01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反贿赂、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 制度》 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制度全文请见单独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 ...
宁波韵升(60036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伟亮)
2026-02-09 11:4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伟亮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 出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韵升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黄伟亮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 董事相关培训。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6-02-09 11:45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 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对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类型 | | --- | --- | --- | | | 第一条 | | | 第一条 | 为维护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 |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 | |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 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修改 | | 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 | |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市规则》(以下简称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02-09 11:45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 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 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 络的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008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 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一)基本信息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 外,安永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6-02-09 11:45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009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8 月 25 日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 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 号),同意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6-02-09 11:45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151号 出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 报告编码:苏26GC7 关于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151号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韵升")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宁波韵升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