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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09 12:1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2:1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三)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聘用会计 师事务所的审计报酬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2:1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机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 识、技能和素质。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合规管理的决策机关,对公司合规管理的适当性、全面性、 有效性和充分性承担最终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必要 时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06-09 12:17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 的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382XX。 公司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文和上海市沪体改委(1996)16 号文的 精神,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通过自查和整改已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5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 第 33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99.3 万股。并于 1992 年 12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中文全称】上海华鑫股份有限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09 12:16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5-022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在上海市福州路 666 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2025 年 6 月 10 日 1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修改章程的备案等相 关事宜。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 |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 | 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 1000 号,邮政 | 云锦路 277 号 20 层,邮政编码:200232。 | | 编码:201206。 | | |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本章程自 2025 | 第二百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09 12:15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6 日 至2025 年 6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 ...
华鑫股份(600621) -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09 12:15
Jin Mao Partners 金 茂 凯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13F, Hong Kong New World Tower, No. 300 Huaihai Zhong Rd, Shanghai, 200021, P.R.C. 中国 上海 淮海中路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 层 邮编:200021 Tel/电话:(8621) 6387 2000 Fax/传真:(8621) 6335 3272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9 12:15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0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 666 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1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05,120,43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7.0384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6 月 9 日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 生主持。 1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9 12:15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5-02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在上海市福州路 666 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 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 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预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将公司住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 1000 号,变更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277 号 20 层。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住所的变更登记相关事 ...
券商板块午后拉升,华鑫股份涨停,东吴证券等走高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6-05 07:13
Group 1 - The brokerage sector experienced a surge on June 5, with Huaxin Co. hitting the daily limit, and Dongwu Securities, Guotai Junan, Jinlong Co., and China Galaxy rising over 2% [2] -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CSRC) plans to deepen reforms in the capital market's technology finance system, enhancing the integration of technological and industrial innovation while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investors, especially small and medium-sized ones [2] - The Na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Administration will increase financial support for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focusing on enhancing the product system and risk control capabilitie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s well as developing insurance policies related to technology [2] Group 2 - Donghai Securities highlighted the new "National Nine Articles" top-level design, which clarifies the effectiveness and direction of cultivating first-class investment banks, suggesting a focus on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high financial ratios, and ROE improvement [3] - The long-term logic of an active capital market remains unchanged, with recommendations to focus on large brokerages with strong capital and stable operations for 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