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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1:28
RSM 容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30Z082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理 报告编码:京2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230Z0821 号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塑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1:2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0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 ...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1:2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积极有效 开展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 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监事会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均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规范,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环 节均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 --- | --- | --- | | 第五届监事会 | | 审议通过: | | 第七次会议 | 2023 年 1 月 13 日 | 1.审议《关于 202 ...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1:2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 2023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 ...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1:28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 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 事 8 人,无委托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1:2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 委员会。公司党群人事部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能当选。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经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 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 ...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1:2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规避风险,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各项经营活动 以及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协 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必须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 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须具备 ...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5 11:28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安徽华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 | --- |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 | | 桥镇 | 镇,邮政编码:233290。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 |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 ...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1:2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 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 4 月 12 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7 人,出席监事 7 人,无委 托出席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 ...
华塑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5 11: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 的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就华塑股份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依据华塑股份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华塑股份提 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6)其他金融服务。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 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