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el Group(6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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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聘工作,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骆 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 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 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二章 规范管理 第六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决定、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依据 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 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 公司向子公司推荐、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 公司董事长确定或提名。 第八条 子公司须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 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加强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 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和权限,完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 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 环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 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骆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 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独立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 整性、适宜性、有效性,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 法,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定,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度运行情况、财务收支及其相关资产、经营成果、预决算执行、建设项目等重大 经济活动的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 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每年不低于一次,审计内容除第三章所述 范围之外,还包括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负责具 体执行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活动,并向公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制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规范骆 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骆 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 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 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包括负面报道、正面报道以 及看似正面的、实则为负面的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公司选举 2 名以上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 在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 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五条 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第七条 股东可以将所持股份的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