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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5月制定)
2025-05-06 10:01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独 立董事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书面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 第一条 为加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召开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紧急情 况下,在保证半数以上独立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制定)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骆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五条 除《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和 《公司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通 过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1 年内)、低 风险(风险级别 R1-R2)委托理财的行为。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 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维护股东 和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可以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披露资金 最终投向、涉及的交易对手方或者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以 及公司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制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规范骆 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骆 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 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及权限范围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1、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骆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 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 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聘工作,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骆 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骆驼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 ...
骆驼股份(601311):1Q25业绩符合预期 铅酸启停盈利持续修复 低压锂电增长强劲
Xin Lang Cai Jing· 2025-04-29 02:35
公司1Q25 业绩符合市场预期 发展趋势 维持2025/2026 年8.45/10.92 亿元盈利预测不变,维持9.0 元目标价和跑赢行业评级,当前股价对应 2025/2026 年11.7x/9.1x P/E,目标价对应2025/2026 年12.5x/9.7x P/E,有6.4%上行空间。 铅酸电池出货延续稳健增长,盈利水平持续改善。我们估计公司1Q25 铅酸电池出货近10GWh、同增5- 6%,从结构看:前装、后装市场增长较稳健,海外出货受益马来西亚工厂产能和订单持续释放延续较 高增速、同比+20-25%;1Q 铅酸电池整体收入我们预计30-31 亿元、同增6-7%,铅价中枢高于2024 年 同期。盈利方面,受益铅价波动收窄,我们估计铅酸电池毛利率持续修复,我们测算1Q 毛利率接近 19%、环比提升1-1.5ppt。 风险 低压锂电环比进一步放量,盈利持续减亏。受益于吉利、小鹏、奇瑞等客户电动车销量较强劲,公司 1Q25 低压锂电出货超20 万套、环增20-25%,我们估计实现收入1.5-1.6 亿元,环比基本持平、同比 +260-270%。 宏观景气度下滑,中国汽车销量不及预期,铅价大幅波动。 期间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