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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6016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0 09:47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信息的有效传递、归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 的责任人,应当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董秘办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下属子公司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 构负责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委派至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单位 ...
友发集团(6016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10 09:4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1 / 4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
友发集团(6016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09:4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 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公司法》《 ...
友发集团(6016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09:4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管理程序及审批权限,规范公司投资行为,保障股东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 货币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知识产权、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投资的经济行为。包括首次出资成立子公司、参与子 公司增资扩股、进行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等情形。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需遵守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的,需遵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的 ...
友发集团(6016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10 09:4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1 / 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 规则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 ...
友发集团(6016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09:4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天津 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友发钢 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子公 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 ...
友发集团(6016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09:4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以及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单个法人主体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专项审计及咨询服务等,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向公司指定会计 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 性,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友发集团(60168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09:4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纳 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也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界定的关 ...
友发集团(60168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2-10 09:47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在国家政策允许和投资风险能有效控 制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 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的闲置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
友发集团(601686)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09:4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 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的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只要公司持续经营,就要持续保障市值 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值管理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 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 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 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