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Zhe Jiang TaiHua New Material (603055)
icon
Search documents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1-29 09:44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警示函内容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施清岛、沈卫锋、栾承连: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关 于远期外汇交易产生汇兑损失的提示性公告》,称为锁定设备采购成本,公司分 别于2022年12月5日远期锁汇买入30.23亿日元、2023年2月7日远期锁汇买入 31.96亿日元。公司迟至2023年8月22日才就该事项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 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董事长施清岛、总经理沈卫锋、董秘栾承连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 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施清岛、沈卫锋、栾承连分别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3-11-16 09: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32 号 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台华新材,A 股 证券代码:60305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 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 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 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 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 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违反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 条、第 2.1.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3-11-15 09:11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江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分别签署了相关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担保。嘉华尼龙(江苏)和嘉华再生(江苏)主要由公司控制和管理,其他少数 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开展实质业务,未提供同比例的 担保。 被担保企业名称: 控股孙公司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江苏)")、 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再生(江苏)")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0:08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01,428,11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67.5412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 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浙江嘉 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 ...
台华新材: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0:08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 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称 "中国法律法规")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3 10:0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推选施清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战略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3-11-13 10:0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 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被聘人员的履历及其他相关材料,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关 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沈卫锋先生为总经理,聘任施华钢先生、丁忠华先生、 陈东洋先生、高玲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李增华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栾承连先 生为董事会秘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3-11-13 10:0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完成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长:施清岛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施清岛先生、沈卫锋先生、吴谨造先生、吴谨卫先生、沈俊超 先生、施梓钜先生 独立董事:王瑞先生、蔡再生先生、周夏飞女士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3 10:06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选举吴建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 会一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吴建明先生个人简历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吴建明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锦纶厂厂长、高级工程师,浙江锦盛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蓝孔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嘉华特种尼 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生产事业部总经理,嘉华 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五届 监事会第 ...
台华新材(603055)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09 08:2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编号:20231108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投资者关系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活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投资者接待日 中泰证券吴思涵、中泰证券张潇、中泰证券邹文婕、汇添富费 参与单位名称及 海墅、弘毅远方王鹏程、人保资产黄海培、域秀资本金明、农 人员姓名 银汇理姚晨飞、长江资管孙桐语、彬元资本肖璐、东吴证券杨 默曦 时间 2023年11月8日 地点 公司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