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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 2/3 或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时; 第一条 为保证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新东方新材料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12-03 10:16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执行。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 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十一)其他投资事项(如对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新建生产线等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公司向非由公司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版)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148192002J。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66.67 万股,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东方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适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东方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条 为规范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变更、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上统称"子 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 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相关规定等制定。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有价 证券和其他货币资产。 本办法所指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日常费用开支按公司 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投资资金指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证券投资、发起或参 与设立合伙企业、产业基金)、收购出售资产、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资等与投资活动相关 的资金支出; 融资资金指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 等资金支出; 营运资金重点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性采购、工程建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 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 董事的薪酬。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员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的指 导及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四条 公司薪酬的确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东方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照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 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 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