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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Higasket Plastics (60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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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1: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 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1: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等事宜。证券部为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 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或载体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 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11: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朗磁 塑")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 制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徽 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及衍生品的基础 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 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期货及衍 生品交易应事先取得公司董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1: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 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7 11:03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 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1: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投资者和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八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媒体发布,同时将其 置备于公司住所、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第 1 页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7 11:03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含有偿或无偿借款、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牌 照的主体;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 定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财务资助 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1: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万朗磁塑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 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的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1:0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名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 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建议,并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的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 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 ...
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1:03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 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不当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