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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聚热能:力聚热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2024-07-11 11:1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 | 发行保荐书 | 1 | | 2 |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 26 | | 3 | 审阅报告 | 194 | | 4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222 | | 5 | 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37 | | 6 | 法律意见书 | 248 | | 7 | 律师工作报告 | 523 | | 8 |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 682 | | 9 | 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 72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四年六月 1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及其 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 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
力聚热能:力聚热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4-07-11 11:05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聚热能"、"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 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 (上证发〔2023〕35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 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 ...
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2-05 10:2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3〕2609 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招 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上浩证券交易所并桉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 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20〕5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 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
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2-01 11:23
| 索 引 号 | | bm56000001/2024-00001261 | 分 | ç±» | | --- | --- | --- | --- | --- | | å'布机æ " | | | 发文日期 | | | å | ç§° | 关于同意浙江力聚çƒèƒ½è£…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å… | | | | | | ¬å¼€å'行股票注册的批å¤ | | | | 文 | 号 | | 主 题 词 | | å³äºåææµæ±åèçè½è£å¤è¡ä»½æé匸é¦次å ¬å¼åè¡è¡ç¥¨æ³¨åçæ¹å¤ æµæ±åèçè½è£å¤è¡ä»½æéåŒ¸ï¼ âââ ä¸å½è¯å¸çç£ç®¡çå§å伿¶å°ä¸æµ·è¯å¸äº¤ææ æ¥é çå³äºä½ 匸é¦次å ¬å¼åè¡è¡ç¥¨å¹¶å¨ä¸»æ ¿ä¸å¸ç审æ ¸æè§åä½ åŒ¸æ³¨åç³è¯·æä»¶ãæ ¹æ ®ãä¸å 人æ°å ±åå½è¯å¸æ³ã ã ä¸å人æ°å±åå½åŒ¸æ³ã ã å½å¡é¢ååŒå³äºè ´¯å½»å® æ½ä¿®è®¢å çè¯å¸æ³æå³å·¥ä½çéç¥ã(å½å å ...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3-11-03 23:08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4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6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60 |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118 号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聚热能) 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03 23: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金波、秦汉清作为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力聚热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代表人;指定孙亚 明作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指定徐海霞、郭铖、金钰涵、陈凌宪为项目经办人员。 保荐代表人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及其 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 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3- ...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03 23: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 目 | 录 | 1 | | --- | --- | --- | | 声 | 明 |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3 | | 二、本次发行情况 | | 12 | |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3 | |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 14 | |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 14 | | 六、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15 | | | |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主板定位的专业判断 16 | | | | 八、保荐人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 | 27 | | 九、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 29 | | 十、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 30 | | 十一、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 30 |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律师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9-28 10:3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二零二三年九月 | 目 | 录 | 2 | | --- | --- | --- | | 第一部分 | 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6 | | |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关于热力设备 6 | | | |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 3:西安力聚 9 | | | | 三、《 ...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28 10:3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iju Thermal Equipment Co.,Ltd.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茅坞路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26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和主承销 商,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 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 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不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28 10:3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54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请发行人说明:公司毛利率是否处于行业内合理水平,核心竞争力的具体 体现,维持较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内公司同类产品的比较情况, 未来高毛利率的可持续性。请发行人结合说明事项,在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信 息与管理层分析"章节披露公司毛利率维持较高水平的原因、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公司回复部分: 一、公司毛利率是否处于行业内合理水平,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维持 较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内公司同类产品的比较情况,未来高毛利 率的可持续性 根据贵所于 2023年3月28日下发的《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 26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或"会计师")对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有关 情况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