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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聚热能(6033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 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 ...
力聚热能(6033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 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 经营管理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提名 ...
力聚热能(6033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 作负责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负 责对本制度 ...
力聚热能(6033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交易: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 ...
力聚热能(6033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力聚 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 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 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力聚热能(60339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对象为公司、各职能部门、所属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以下统称"被审计单位")。其中,所属公 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被审计 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 价和建议,以保障公司运营、促进完善治理、实现经营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至少二名为独立董事,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 且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信 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 ...
力聚热能(6033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 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力聚 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是 指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将公司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通过权益性投 资、债权性投资的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投资,以及该等投资的处置, 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条 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还应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1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 ...
力聚热能(6033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以及相关考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 ...
力聚热能(6033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力聚 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 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 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 ...
力聚热能(6033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 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本制度中 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及时"是指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