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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聚热能(6033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3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
力聚热能(6033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3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定期会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会应该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本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 书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董事会提议。 董事长应当 ...
力聚热能(60339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0:19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 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增加董事会人数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股东、职工等各方权益,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保持不变,非独立 董事由 4 人调整为 6 人。新增的 2 名非独立董 ...
力聚热能(60339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0:03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俊南先 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俊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 ...
力聚热能(6033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 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 ...
力聚热能(6033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 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 经营管理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提名 ...
力聚热能(6033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 作负责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负 责对本制度 ...
力聚热能(6033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交易: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 ...
力聚热能(60339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对象为公司、各职能部门、所属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以下统称"被审计单位")。其中,所属公 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被审计 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 价和建议,以保障公司运营、促进完善治理、实现经营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至少二名为独立董事,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 且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信 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 ...
力聚热能(6033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36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 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力聚 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是 指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将公司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通过权益性投 资、债权性投资的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投资,以及该等投资的处置, 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条 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还应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1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