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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6035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审计制 度和程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奥普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至 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专业人士应 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
奥普科技(6035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09: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 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职工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 ...
奥普科技(6035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奥普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长 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可以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重新聘任 ...
奥普科技(6035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提名 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 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 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
奥普科技(60355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完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
奥普科技(60355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薪酬与 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
奥普科技(60355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普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 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 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 ...
奥普科技(603551)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09:31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 简称"期货套保"),防范交易风险,确保期货套保有序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进行期货套保主要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主要原材料价 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稳定原材料价格,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第三条 期货套保仅限于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铝、铜、钢、铁、 聚氯乙烯 PVC、聚丙烯 PP 等。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从事期货套保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 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保。期货套保所使用的资金不得超过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 的资金额度。 第五条 在进行期货套保时,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期货交易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 ...
奥普科技(603551) -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行为, 明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批准权限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的审批权限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具体包括: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 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 ...
奥普科技(60355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