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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60355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 项,制订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 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 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 排的理由等情况。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订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
奥普科技(603551)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奥普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部门。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 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本制度的第 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公司董事会应对本制度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 时,将关于本制度 ...
奥普科技(603551)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和对外担 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奥普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 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
奥普科技(603551) -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 第一节 股东 7 |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5 | | | | 第一节 董事 25 | |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8 | | | | 第三节 董事会 31 |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 | |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 3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 ...
奥普科技(6035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股东 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 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奥普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 ...
奥普科技(60355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下, 也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 执行。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的设置应根据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 及相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专职人员。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制度,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生产经营与管理等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运行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内部审计机构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动,运用 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 ...
奥普科技(6035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更好地保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与关联人有任何 利害关系的董事,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中介机构做出专项报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 ...
奥普科技(60355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完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总经理 有效行使其职权,依照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批准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 员的 1/2。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是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如下: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 ...
奥普科技(603551)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5 09: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奥普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 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 改进经营管理、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同时信息披露充分合规,增强公司透 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 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 础,获得长期 ...
奥普科技(6035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09:31
(二)平等性原则: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 会、提供便利。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 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 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