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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09:3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 ...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审查意见
2023-12-18 09:31
王泽霞 孙笑侠 项奕豪 2023 年 12 月 15 日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们 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就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程鹏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 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程鹏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 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 程鹏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关推荐和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同意提名程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 1 ...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审查意见
2023-12-18 09:28
经审查项光明先生、陈革先生、程鹏先生、章小建先生、程五良先生、朱达 海先生、李建勇先生、项鹏宇先生、李凌女士、项奕豪先生的履历等材料,上述 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 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名单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1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审查意见 孙笑侠 项光明 李光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伟 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总裁人选项光明 先生、副总裁人选陈革先生、程鹏先生、章小建先生、程五良先生、朱达海先生、 李建勇先生、项鹏宇先生、李凌女士、项奕豪先生、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人选 程鹏先生的履历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2023 年 12 月 15 日 2 ...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09:28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116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浙江省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16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项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长,朱善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副董事 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 ...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09:28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117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由汪和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同意选举汪和平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 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汪和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1 ...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8 09:28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11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77,652,88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69.0849 | | 份总数的比例(%) | |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16 楼公 司 1 号会议室 (三 ...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公告
2023-12-13 09:58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 98 次审议会议,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114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06 10:07
伟明环保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会议须知 | 1 | | --- | --- | | 授权委托书 | 2 | | 会议议程 | 4 | | 议案一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错误!未定义 | | 书签。 | | | 议案二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 | |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14 | | 议案四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7 | 伟明环保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遵照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三十分钟到股东大会秘 书处登记,填写"股东发 ...
伟明环保_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3-12-05 09:56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ZF556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于 2023年 9 月 5 日出具的"上证上 审(再融资)〔2023〕645 号"《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奉悉。对此, 我们作了认真研究,并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补充实施了若干检查程序,并对相关事 项说明如下: 问题一 请发行人结合垃圾焚烧发电关键设备研制、成本控制能力、吨垃圾上网电 量及上述因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等,说明公司项目运营的毛利率高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补充说明: 一、垃圾焚烧发电关键设备研制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包括核心技术研发、 关键设备制造销售及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生活 垃圾焚烧处理企业。 城市生活垃圾由当地 ...
伟明环保_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3-12-05 09:56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零二三年十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45 号"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 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发行人"、"申请人"、"伟明环保")已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称"申请人会计师"或"发行人会计师")对落实函所涉及的问题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讨论,现就落实函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落实函所列的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