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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603690)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7: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至纯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5405 号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 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科技")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 ...
至纯科技(603690) -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锁条件未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8 17:07
行权及解锁条件未成就 之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股权激励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法律意见书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 关 于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股权激励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行权及解锁条件未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 ...
至纯科技(6036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国华-已届满离任)
2025-04-28 16:3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周国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 称"报告期")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获选举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 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 ...
至纯科技(6036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振业-已届满离任)
2025-04-28 16:3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施振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 称"报告期")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获选举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企业管理、行业环境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1、关注公司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深入细致地关注了公司的日常运营、所处行业发展 以及业务发展状况,并 ...
至纯科技(6036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光)
2025-04-28 16:38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夏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称 "报告期")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获选举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企业管理、公司战略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 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 ...
至纯科技(603690)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6:38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 2024 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夏光先生、颜恩点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夏光先生、颜恩点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填写本自查情况 表,并对本自查情况 ...
至纯科技(6036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恩点)
2025-04-28 16:3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颜恩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 称"报告期")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获选举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 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 ...
至纯科技(6036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4-28 16:38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 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通 知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资料和信息须于会议前三日送达 各独立董事。 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如有需 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 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 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