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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60369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3: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0304179XY。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00 万股,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PNC Process Systems Co., Ltd.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
至纯科技(6036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3: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 ...
至纯科技(6036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3: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七) ...
至纯科技(60369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3: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 ...
至纯科技(60369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3: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管理,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管理。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法律、法规、规范 ...
至纯科技(6036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3: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 1 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 ...
至纯科技(6036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3: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及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 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 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四)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具备 ...
至纯科技(60369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对外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 ...
至纯科技(6036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3: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
至纯科技(603690)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3: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规范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术语与定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职 责分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中的业 务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现金交割,也可采取 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 信用交易。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