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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8 07:55
第二条 在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本制度所规定的条件和审批要求的情况下, 相关信息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管理,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 予的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相关工作。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独立董事在公司 董事会中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 名誉董事长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 换。名誉董事长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就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产业趋势研判、重 大项目评估等方面提供支持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 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 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认定 的关联方。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 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8 07:55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 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每届任期不得超 过三年,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战略委员会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蔚蓝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重大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和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本制 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为出发 点,根据年度生产、经营和各自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薪酬。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 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确认。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 ...
蔚蓝生物:第三季度净利润3506.29万元,同比增长205.02%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8 07:51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Weilan Bio reported a revenue of 364 million yuan for the third quarter,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8.09%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35.06 million yuan, showing a significant year-on-year growth of 205.02% [1] -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the total revenue reached 1.016 billion yuan, which is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7.42%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was 61.78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51.2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