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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07: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 1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 各部门、分(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按其职责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直接责任;各部门、分(子)公司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 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信息 披露行为,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 不履行或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为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第四条 任何担保,均需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对外担保与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得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第二节 担保调查 第六条 担保申请人应向公司提供以下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范围及权限 第三条 本规则所指的对外投资,指企业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包括提 供财务资助、贷款、委托贷款等)、建设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等,不包括购买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 行为。 第四条 对外投资权限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 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 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1.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2.下列情形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并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披 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1 第一条 为提高企业运作效率,为青岛蔚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7:55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蔚蓝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加深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工 作行为,保障总经理依法履行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设置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总经理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8 07:5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范围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五 ...
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8 07:55
第二条 在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本制度所规定的条件和审批要求的情况下, 相关信息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管理,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