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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09:0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 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 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1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 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宁波高发: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09:08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06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的方式向全 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 士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高发2023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宁波高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9 09:08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立信执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责、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续聘建议方面进行了监督与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 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其他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未发现除审计必要费用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情况,未发现其他影响公 司审计业务独立性的情况。 二、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性以及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聘请的立信具备证券从业、期 ...
宁波高发: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成艾)
2024-04-19 09:08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7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成艾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 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李成艾) 本人作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谨慎、适当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年度 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李成艾: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会计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审计学博士。浙江万里学院教授,宁波市审计 研究所副所长,兼任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 ...
宁波高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19 09: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进行现金管 理,授权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一、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08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
宁波高发:宁波高发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4-04-19 09:0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69 号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宪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建维 内控审计 第 1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宁波高发:宁波高发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9 09: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3 年度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 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三)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郭宪明、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建维和王雅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沈利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
宁波高发: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蒲一苇)
2024-04-19 09: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蒲一苇) 本人作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谨慎、适当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年度 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蒲一苇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3年7月12日,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蒲一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7-2008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华东政法大学访问 学 ...
宁波高发: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09: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以宁波高发汽车拉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的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1331910XJ。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20 万股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 ...
宁波高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9 09: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李成艾女士、独 立董事蒲一苇女士、董事钱高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成艾 女士为主任委员。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经延期换届选举,2023年7月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成艾女士、独立董事周凯先生、董事钱高 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成艾女士为主任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中 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公司审计委 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