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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6037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一名委员代为履行 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 ...
宁波高发(6037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监管。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 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公司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 户")集中 ...
宁波高发(6037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 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 ...
宁波高发(6037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 ...
宁波高发(60378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宁波高发(60378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2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并参与对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考核。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为: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 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 查、评价和提出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促进改善公司运行的效率效果、实现公司发展 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并表范围内子公司)。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 ...
宁波高发(603788) -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第一章 总则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遵守《公司法》、《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 程》有关担保的规定; (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行为; (三)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 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四)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且反担保 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 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宁波高发汽 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 ...
宁波高发(6037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并根据《宁波高发汽 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
宁波高发(603788)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会同公司财务部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 管理的职责。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可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意见。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 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根据《宁波 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
宁波高发(60378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2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决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