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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60378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宁波高发(60378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2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并参与对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考核。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为: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 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 查、评价和提出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促进改善公司运行的效率效果、实现公司发展 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并表范围内子公司)。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 ...
宁波高发(603788) -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第一章 总则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遵守《公司法》、《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 程》有关担保的规定; (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行为; (三)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 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四)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且反担保 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 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宁波高发汽 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 ...
宁波高发(6037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并根据《宁波高发汽 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
宁波高发(603788)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会同公司财务部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 管理的职责。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可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意见。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 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根据《宁波 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
宁波高发(60378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2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决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
宁波高发(60378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0:28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 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 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四)具备良好的 ...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10-24 20:15
Core Viewpoint - Ningbo Gaofa Automotive Control System Co., Ltd. will hold an online performance briefing for the third quarter of 2025 on October 31, 2025, to discuss its operational results and financial indicators with investors [1][2]. Group 1: Meeting Details - The performance briefing is scheduled for October 31, 2025, from 9:00 AM to 10:00 AM [3]. - The meeting will be conducted via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Roadshow Center [5]. - Participants will include the company's Vice Chairman,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Board Secretary, and Independent Director [3]. Group 2: Investor Participation - Investors can join the meeting online through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Roadshow Center on the scheduled date [4]. - Questions can be submitted from October 25 to October 30, 2025, via the Roadshow Center's pre-submission section or through the company's email [4][6]. - The company will address commonly asked questions during the briefing [2][4].
宁波高发(60378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24 08:0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发布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 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09:00-10:00 举行 2025 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5-034 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00-10:00 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00-10:00 会 议 召 开 网 址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 ...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9-25 21:13
Group 1 - Ningbo Gaofa Automotive Control System Co., Ltd. announced the change of registered address for its wholly-owned subsidiary, Ningbo Gaofa New Energy Vehicle Components Co., Ltd., to align with its actual operational needs [1][2] - The new registered address is located at 255 Shenmingting Road, Jiangbei District, Ningbo, Zhejiang Province, with the previous address being 8 Changxing Road, Jiangbei District, Ningbo [2] - The change in address is expected to have no adverse impact on the company, as it reflects the completion of the main construction of the factory [2] Group 2 - The company has authorized the use of idle self-owned funds for financial management, with a maximum amount not exceeding RMB 500 million [5] - As of the announcement date, the company has utilized RMB 228 million of idle funds to purchase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 from various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cluding Bank of Communications and Shanghai Pudong Development Bank [6] - The investment in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 is conducted while ensuring that the company's normal operations and cash flow are not affected [6][7]